补贴工作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总结报告

作者: 点击次数:287 发布时间:2017-09-1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以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5〕3号)精神,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规范管理,强化服务,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扶持作用,有力地促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区共录入补贴系统需补贴金额265.694万元,指标确认书:140份,受益户数:86户,实施各类补贴机具161台,其中其中旋耕机39台,总补贴:7.371万元;田园管理机2台,总补贴:0.16万元;开沟机4 台 ,总补贴: 0.4000 万元;条播机5 台,总补贴: 0.4500万元;育秧流水线3 台,总补贴: 1.0200万元;插秧机23台,总补贴: 62.1000万元;喷杆喷雾机7台,总补贴:16.750万元;动力喷雾机7台,总补贴:0.2030 万元;收割机19台,总补贴: 54.5000 万元;抓草机9台,总补贴: 9.00万元;秸秆还田机2 台,总补贴: 0.3240 万元;烘干机24台,总补贴:70.4160万元;拖拉机15 台,总补贴: 42.00万元;田园搬运机2台 ,总补贴: 1.0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重要支农惠农补贴政策,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一项任务重、要求高、影响大、政策严的工作。对此,在省、市补贴指标下达后,我们非常重视,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并出台了《2016年海陵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意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区农委和财政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多次召开会议,会上区政府与各镇街、园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对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动员布置、政策解读,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保证政策的严肃性,并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细化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减,严把购置补贴工作中各个环节,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农民真正享受到补贴的实惠,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作用。   2、加强宣传,保证公开透明   为使广大机手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精神,引导广大农民购买新式农机具,调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召开农机人员会议,在重点路段、村头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意义、内容、要求,要求各镇街、园区农机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分片到村,逐村逐组宣讲政策,开展调查摸底,指导农民办理购置补贴手续。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各地将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程序、本地区享受补贴情况一一公布上墙,接受咨询和社会监督。其次,在我委网站上创建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购机者清册等有关政策要点进行公布,增加农机购置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加强监管,严格规范操作   一是严格补贴范围。根据省农机补贴政策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补贴种类和范围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开展对部分新购置机具进行作业面积补贴。二是严格补贴对象。我们严格按照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审核补贴对象,杜绝发生不符合补贴的对象享受补贴情况发生。同时对已形成一定服务规模、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农机合作组织加大扶持力度,区级财政资金优先补贴。二是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管。严格核查申报补贴机具机型、数量、生产厂家,坚决杜绝变更机型。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防止套取补贴资金、倒卖机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我们密切与财政部门配合,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省农机补贴实施办法要求我们核查不少于10%,我们现在在原有核查2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购置的大型农业机械核实力度,核查率都在50%以上,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电话抽查和实地抽查,及时了解补贴机具购买情况,做到适时监管,确保购机真实性。同时联合财政、纪检、检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倒卖补贴机具、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效果。另外,根据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其它兄弟市县的做法,对大型农机具实施区级补贴第一年补贴70%,第二年补贴30%。   4、加强服务,充分发挥效益   在购机补贴工作中,我们指派专人帮助指导购机申请人填写各类申报表格,督促供应部门按规定时间、型号供货,定期派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购机放心,用机舒心,得到实惠开心,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投资农机、兴机富民,促进了我区农机装备水平、农机综合生产能力、作业水平、服务农民增收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