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二○一七年农机购置补总结报告

作者:海陵区 点击次数:230 发布时间:2018-08-0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7年以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农机局《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5〕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6号)精神,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规范管理,强化服务,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扶持作用,有力地促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 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区共录入补贴系统指标确认书数: 86份,受益户数:56户,机具数量: 100台,总补贴: 130.704万元 ( 其中中央补贴: 126.624万元,省补贴: 0.3800万元,报废补贴: 3.7000万元)。其中插秧机5台,补贴金额12.5万元;旋耕机21台,补贴金额3.25万元;田园管理机1台,补贴金额0.06万元;开沟机11台,补贴金额1.1万元;动力喷雾机5台,补贴金额0.145万元;喷杆式喷雾机15台,补贴金额32.6万元;收割机8台,补贴金额15.689万元;拖拉机6台,补贴金额11.58万元;粮食烘干机21台,补贴金额52.5万元;12-18行旋耕施肥播种机6台,补贴金额0.9万元;撒肥机1台,补贴金额0.38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重要支农惠农补贴政策,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一项任务重、要求高、影响大、政策严的工作。对此,在省、市补贴指标下达后,我们非常重视,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并出台了2017年《海陵区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的工作意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区农委和财政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多次召开会议,会上区政府与各镇街、园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对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动员布置、政策解读,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保证政策的严肃性,并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细化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减,严把购置补贴工作中各个环节,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农民真正享受到补贴的实惠,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作用。

    2、加强宣传,保证公开透明

    为使广大机手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精神,引导广大农民购买新式农机具,调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召开农机人员会议,在重点路段、村头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意义、内容、要求,要求各镇街、园区农机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分片到村,逐村逐组宣讲政策,开展调查摸底,指导农民办理购置补贴手续。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各地将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程序、本地区享受补贴情况一一公布上墙,接受咨询和社会监督。其次,在我委网站上创建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购机者清册等有关政策要点进行公布,增加农机购置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加强监管,严格规范操作

    一是严格补贴范围。根据省农机补贴政策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补贴种类和范围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开展对部分新购置机具进行作业面积补贴。二是严格补贴对象。我们严格按照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审核补贴对象,杜绝发生不符合补贴的对象享受补贴情况发生。同时对已形成一定服务规模、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农机合作组织加大扶持力度,区级财政资金优先补贴。二是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管。严格核查申报补贴机具机型、数量、生产厂家,坚决杜绝变更机型。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防止套取补贴资金、倒卖机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我们密切与财政部门配合,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省农机补贴实施办法要求我们核查不少于10%,我们现在在原有核查2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购置的大型农业机械核实力度,核查率都在50%以上,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电话抽查和实地抽查,及时了解补贴机具购买情况,做到适时监管,确保购机真实性。同时联合财政、纪检、检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倒卖补贴机具、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效果。另外,根据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其它兄弟市县的做法,对大型农机具实施区级补贴。

    4、加强服务,充分发挥效益

在购机补贴工作中,我们指派专人帮助指导购机申请人填写各类申报表格,督促供应部门按规定时间、型号供货,定期派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购机放心,用机舒心,得到实惠开心,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投资农机、兴机富民,促进了我区农机装备水平、农机综合生产能力、作业水平、服务农民增收水平的提高。

三、 县级延伸绩效管理

一)为加强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县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管理,我区严格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并将考核延伸到各个镇(区),对照绩效管理考核指标逐项自评,形成了全区综合自评报告。

(二)我区在农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持续加大对经销企业与购机农户的监管力度,通过努力,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过程全县未出现一起弄虚作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行为,在社会与群众中没有造成恶劣影响。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农机人员少,机具监管难度大。由于机构改革,镇街、园区农机人员一般只有一名,人员只出不进,补贴机具又面广量大,省文件要求镇街核查率100%,再加上其他工作,机具监管难度大。

2、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核查工具。工作经费是保障购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也是基层农机部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随着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补贴资金逐年增多,工作量大幅度上升,已成为农机部门一项常年性的工作,现在又取消公车,但并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来保障核查和监管,造成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困难,势必影响购机补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017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农民投资新型大中型农机具的热情不太高,农机使用效益增长缓慢,各地补贴标准不一造成农民观望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加强服务,规范运作,积极引导,进一步充分发挥补贴的政策的作用,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构建和谐海陵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