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海陵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23 发布时间:2017-08-1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海陵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总结   海陵区农业委员会   2015.12.30   依据《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5〕3号)的通知,实施海陵区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确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一、现将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中央、省财政的一项惠农资金,本区2015年实际使用中央、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补贴:海陵区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共录入指标确认书数:140份,受益户数:99户,机具数量:153台,总补贴:208.546万元,( 其中中央补贴:196.386万元,省补贴:10.5600万元,报废补贴:1.6000万元),其中插秧机15台、拖拉机21台、旋耕机53台、开沟机1台,收割机9台、条播机8台、育苗机械设备5台、植保机械8台、秸秆还田机2台、粮食烘干器9台套、普通增氧机6台、田园搬运机6台、捡拾压捆机1台、田园管理机9台。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提升本地区农机化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从4月份开始实施,截止11月30日结束,经历了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实际运作、机具核查、报账结算等工作流程。严格按要求规范运作,坚持做到政策不走样、服务全方位。一是区农委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动员布置、政策解读,区农委与各镇(街道、园区)农服站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从而形成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到位,确保了补贴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落到实处。二是在我委网站上创建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有关政策要点进行公布,每天及时将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购机者清册等,增加农机购置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利用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四是严格规范管理,实施全程监管。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防止套取补贴资金、倒卖机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我区建立完善机制、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   2015年海陵区实际支出资金中央资金196.386万元,实际支出省级资金10.56万元,所有资金按照补贴资金下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会计信息资料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建立机具核实制度、信息传递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示制度、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制度、购机者自主选择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和规定执行。严格要求镇【街道】购机补贴做到机具核查100%,区农机、财政抽查10%以上,坚持现场核查,拍照存档。   本区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注重规范运作,服务于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农机局、财政厅印发的购机补贴实施办法规范运作;注重服务与民,提高购机补贴资金的使用率。   二、几点建议   1、提高补贴机具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些农机生产厂家、经销商在售后服务、机械维修等方面的工作未得到应有的加强。   2、加强乡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由于财政预算安排乡镇农机部门经费有限,有关硬件配备不到位,一定程度上给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带来影响,建议上级部门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改善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条件。   3、强化财政补贴机具监管职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广量大,而且政策性很强,实施对象较为复杂。要进一步强化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真正达到依法管机、依法治机、依法兴机。建议出台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2015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加强服务,规范运作,积极引导,进一步充分发挥补贴的政策的作用,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构建和谐海陵作出新的贡献。